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及其完善  被引量:8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蒋莉[1] 刘维平[1] 

机构地区:[1]江苏理工学院环境科学系,江苏常州213001

出  处:《行政论坛》2013年第1期89-93,共5页Administrative Tribune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西方利益集团立法游说行为研究>(10CFX00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立法游说问题研究>(09YJC820080)

摘  要:环境信息公开是公众行使环境知情权,理性环境维权,保护自身生命健康权的基础和前提。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了政府和企业承担环境信息公开的义务,但目前实践中政府和企业对于环境信息公开多采取消极回避的态度。解决我国当前环境信息公开弊病的途径在于: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即赋予环境信息公共财产的属性,细化和完善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公众的参与机制。

关 键 词:环境信息公开 环境保护 知情权 

分 类 号:D63-39[政治法律—政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