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规定擅拆历史建筑最高罚50万元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建筑》2013年第1期24-24,共1页

摘  要:擅自迁移、拆除优秀历史建筑的,单位最高罚款50万元,个人罚款10万元至20万元;有关部门滥用审批权限、不履职、违法不纠的,责任人轻则处以行政处分,重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2013年2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将正式实施。

关 键 词:优秀历史建筑 武汉市 历史建筑保护 审批权限 行政处分 刑事责任 历史文化 责任人 

分 类 号:TU-098.1[建筑科学—建筑理论]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