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双重定罪模式的重申与修正——基于与台湾地区刑法的比较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杨大伟[1] 

机构地区:[1]吉林大学法学院

出  处:《中国刑事法杂志》2013年第1期42-47,共6页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摘  要: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盗窃罪均采用相对狭义的盗窃罪概念,但在违法类型性质的界定方面存在不同,台湾违法性类型的性质是单独的,而在大陆刑法中是重合的。大陆的定罪模式采用定罪+定量模式,台湾采用的是单一定罪模式。对于轻微盗窃行为大陆采用的是立法处理模式,台湾采用的是司法处理模式。两种定罪模式各具合理性,但是引入单一定罪模式则与大陆当前刑法理论体系不兼容。基于此,我们仍应坚持双重定罪模式,分析其背后制度设计的依据并予以修正,为大陆刑法定罪模式的合理性发展寻求一条可行性路径。

关 键 词:盗窃罪 定罪模式 微罪不举 可罚违法性理论 

分 类 号:D924.3[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