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受理工资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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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施德福[1] 李荔[1] 柏晓君 

机构地区:[1]安徽省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出  处:《中国劳动》2013年第2期29-30,共2页China Labor

摘  要:所谓受案范围交叉是指当事人就同一劳动争议或违法行为,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机构裁决,也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目前.两部门受理案件范围的划分,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其受案范围交叉的案件类型主要是:工资、社会保险、履行劳动合同等三类案件。这三类案件中,

关 键 词:劳动仲裁机构 劳动监察机构 案件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工资 受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受案范围 

分 类 号:D922.591[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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