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积极开展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示范区价格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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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1]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

出  处:《四川物价》2012年第7期17-18,共2页

摘  要:为确保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物资价格基本稳定,根据省、市发改委“关于加强灾后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创建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示范区的总体要求,宣汉县发改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示范区价格监管工作,及时与示范区各乡镇进行工作联系,组织检查人员深入全县19个乡镇27个居民聚居点对主要建材、主副食品价格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

关 键 词:价格监管工作 灾后重建 地震灾区 示范区 宣汉县 主副食品价格 物资价格 检查人员 

分 类 号:F726.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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