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刑峻法能达到道路交通的善治吗?——主要围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闯红灯扣6分的新规定展开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高军[1] 刘少航[1] 

机构地区:[1]江苏理工学院人文学院,江苏常州213001

出  处:《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96-100,共5页Journal of Hubei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西方利益集团立法游说行为研究"(项目编号:10CFX004);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立法游说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9YJC820080)

摘  要:公安部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引起社会公众热议。该《规定》在立法程序、立法内容等方面均存在诸多缺陷,体现了官员性善、好政府、政府父爱主义与"治乱世当用重典"、以罚代管的法律工具主义,而且难逃"部门立法利益化"之嫌。道路交通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科学性,维持道路交通的良好秩序需要整顿道路状况、做到交通信号的统一与规范化、对交通违法者的公平执法、非机动车与行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等等,不问客观情况一味地加重对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的惩罚力度,两次即注销驾驶证,违背了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期待可能性,容易催生花钱消分、权钱交易的腐败。

关 键 词:道路交通 驾驶证 闯红灯 交通违法 

分 类 号:D922.14[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