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偏”与“纠偏”:社会救助对象的确定——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例  被引量:8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赖志杰[1] 

机构地区:[1]南开大学,天津300071

出  处:《理论探索》2013年第2期73-76,共4页Theoretical Exploration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BJY144);负责人汪柱旺;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ZDGG201208);负责人李春根

摘  要:目前,我国在社会救助对象的确定中存在"应保未保"、"保不应保"、"应退未退"等瞄偏现象。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申请者存在"福利欺诈"与"弃真错误",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兼有审查不力与"取伪错误",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缺乏可操作性的核对方法。"纠偏"的有效举措包括提升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的审查业务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明确违规获取或给予救助资格行为的法律责任等。

关 键 词:“瞄偏” “纠偏” 社会救助对象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现象 原因 举措 

分 类 号:C916[经济管理]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