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正式进入商标代理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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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华商标》2013年第4期56-56,共1页China Trademark

摘  要:日前,中国商标网发布了《关于律师事务所备案的通告》,公布首批7864家律师事务所的备案信息,自即日起,备案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此前,国家工商总局和司法部共同制定的《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办法已对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的业务范围及备案、业务规则、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关 键 词:商标代理业务 律师事务所 国家工商总局 中国商标网 业务管理 业务规则 监督管理 备案 

分 类 号:D926.5[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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