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司法解释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引发的思考——以一年内两次盗窃且数额累计达到起刑点不入罪为视角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王瑀[1] 

机构地区:[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出  处:《法制与社会(旬刊)》2013年第10期73-74,共2页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摘  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行为人一年内两次盗窃,且数额累计达到起刑点(单次数额未达到起刑点)情形不构成犯罪,而本文从犯罪基本特征、相关法律规定及立法原意的角度出发,认为此种情形构成犯罪。该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存在违背立法原意与立法化之嫌,建议修改完善。

关 键 词:盗窃罪 司法解释 数额累计 

分 类 号:D924[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