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践教学的困境与改革路径探索——以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培养模式为视角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王跃昌 李建设 

机构地区:[1]北京市齐致(兰州)律师事务所

出  处:《法制与社会(旬刊)》2013年第10期221-222,共2页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基  金:兰州大学2012年教学研究项目资助

摘  要:中国法学教育由于历史、观念、体制等原因使得其向来"重理论,轻实践"。然而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社会需求的变化,法学教育已不能仅仅停留在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理念,必须转变思路,强化实践教学在法学教育体系中的地位。让广大在校生能够参与第一线法律实务工作,这对于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人才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与律所合作进行实践教学并逐步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已是应国家号召培养卓越法律人才背景下势在必行的举措。

关 键 词:卓越法律人才 律所 实践课程 

分 类 号:G642[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