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 认为:汽车召回制度 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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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兆彬[1] 

机构地区:[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

出  处:《汽车与安全》2013年第3期50-50,共1页Auto & Safety

摘  要:2004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后的9年间,我国共召回缺陷汽车940多万辆。8年前我国每年道路交通死亡人数约为10至11万,如今这个数字降至六七万。但这8年间,我国汽车保有量翻了四五倍,由2003年的约2000万辆增至目前的近一亿辆。当然,谁都会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降低,不仅仅与汽车本身的安全有关。现在的道路越修越好,司机、公众的安全意识在提高,交管部门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等等。这话都没错,但如果反过来设想一下:

关 键 词:汽车召回制度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 法规 死亡人数 道路交通 安全意识 汽车保有量 

分 类 号:F203[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D923.8[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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