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拍品审鉴和瑕疵担保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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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龙翼飞[1]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出  处:《中国拍卖》2013年第5期29-29,共1页China Auction

摘  要:拍卖活动属于民商性活动,遵守的基本规则是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诚实信用尤其关键。在拍卖活动中,拍品本身不可避免会存在瑕疵,包括品质瑕疵和权利瑕疵两方面,中国现行法律有清晰和明确的规定,拍卖企业应当在拍卖前负有审查和检验的责任。拍卖企业对拍品的审鉴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由四个层级的规则构成:一是《拍卖法》,这是规范拍卖活动的基本法律制度:二是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文物拍卖暂行管理办法等;三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制定并实施的行业标准、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四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

关 键 词:瑕疵担保责任 行政管理部门 拍卖活动 解析 拍卖企业 基本法律制度 监督管理办法 诚实信用 

分 类 号:F724.59[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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