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国服务判定标准的有关澄清与政策建议  被引量:3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徐进亮[1] 

机构地区:[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出  处:《学海》2013年第3期141-147,共7页Academia Bimestris

基  金:教育部2011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项目号:11YJA630166);2013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号:9132016)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我国《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服务,但我国尚未出台"本国服务"的具体标准,使得我国政府采购对本国服务优惠政策无法贯彻实施。另外,与本国货物标准不同,WTO并未规定进出口服务原产地标准不得严于本国服务原产地标准。为此有必要研究WTO和有关国家的规定,同时对我国目前有关本国服务的相关问题进行澄清,为我国制订"本国服务"标准提供相关政策建议,从而为充分利用WTO赋予各成员制订"本国服务"的自由立法权,更好地落实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服务。

关 键 词:政府采购 本国服务 判定标准 原产地标准 

分 类 号:F812.45[经济管理—财政学] D922.2[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