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不适合三权分立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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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韩迪[1] 李丽娜[1] 巩少媛[1] 

机构地区:[1]河北科技大学

出  处:《河北企业》2013年第6期69-69,共1页

摘  要:早在古罗马奴隶时代.资本主义国家就产生了分权学说的思想。亚里士多德曾经在他的著作《政治学》中提出“制衡”思想,并且对各种政治权力进行分类。法国的盂德斯鸠在他之后提出了“三权分立”观点。其中,三权分立分别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他认为这三种权力属于不同的国家机关.要互相制约和协调,以确保资产阶级的统治。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和主要内容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人们经常会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三权分立”作比较。一部分学者认为.“三权分立”才是最“民主”的制度,可以完全实现公民的政治自由;另外一部分学者坚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是最适合人民的制度.只有将这个制度长远地发展下去.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

关 键 词:三权分立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基本政治制度 “三权分立” 资本主义国家 原因 政权组织形式 政治权力 

分 类 号:D0[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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