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的逻辑前提与易混淆问题再界定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阮晨宁[1] 

机构地区:[1]山东大学

出  处:《法制与社会(旬刊)》2013年第17期265-266,共2页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摘  要:理论界对重大误解的内涵与外延、认定标准等问题讨论广泛。《合同法》仅规定重大误解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对其具体的适用规则、逻辑前提和法理内涵都没有进一步的具体规定。因此,如何从理论上真正把握因重大误解,是当前理论和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从重大误解的概念出发,就其在理解和运用中的一些思维偏差,做出进一步解释与阐释,旨在更好的理解重大误解的制度内涵。

关 键 词:重大误解 解释先行于错误 交易安全 意思表示 欺诈 

分 类 号:D923.6[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