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前海合作区建设深圳综合保税区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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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赵登峰[1] 牛芳[1] 

机构地区:[1]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出  处:《特区实践与理论》2013年第4期57-60,共4页Practice and Theory of SEZS

基  金:深圳市社科基金2012年度项目<上海建设综合保税区的经验及其对深圳的启示>的阶段成果

摘  要: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具有综合保税区功能,同时也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深圳福田、沙头角和盐田港保税区还不具备综合保税区全部功能,深圳应依托前海管理局成立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授权统一管理深圳四个保税区的行政工作及与监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充分利用前海合作区先行先试等特殊政策,建立期货交易所试办期货保税交割业务;依托前海合作区以供应链管理中心为重点建设保税贸易服务平台;依托未来大前海大保税区将深圳建设成为高度自由化的贸易特区。

关 键 词:前海合作区 综合保税区 自由贸易特区 

分 类 号:F7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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