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产权判定,需要区分等值增值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伴侣》2013年第7期33-33,共1页Companion

摘  要:问:我个人婚前有一套房屋,婚后几年因政府原因需要拆迁,给予安置房屋作为补偿。请问: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答: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换取的规定,新取得的安置房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但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 键 词:房产产权 婚前 等值 夫妻共同财产 拆迁安置 个人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 补偿安置 

分 类 号:D923.9[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