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魏淑民[1]
机构地区:[1]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原文化研究中心,河南郑州450002
出 处:《河南社会科学》2013年第8期81-86,共6页Henan Social Sciences
基 金: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3CZS02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07JJD770111)
摘 要:州县词讼审判及其司法实践是近年历史学和法学研究的热点。大量研究成果及其主要分歧,大体围绕是依法审判还是依情调处展开。不同于学界情与法的论争,我们重在打通清代按察使司、布政使司等省级司法主体与州县自理词讼的关联。具体以晚清地方典型官僚樊增祥及其《樊山政书》为中心,阐发清代两司在处理州县小民越讼事件时,所呈现的较为复杂的整体态度。一方面对州县官员因循迟延以致大量积案深刻洞悉,另一方面又对小民扰乱行政程序的越讼行为表示明确反感,彼此之间作用力方向相反,形成明显的张力。同时,又由于两者作用力大小不同,对越讼的少有受理和严厉申斥就成为两司在处理此类事件的必然结果。张力与合力,即是清代两司处理州县小民越讼的复杂态度,其中张力是过程,合力是结果,而对动态过程的重点摹绘和探析,也正是历史研究的旨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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