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程辉 

出  处:《税收征纳》2013年第7期38-39,共2页

摘  要:应税消费品可以委托加工,也可以自行加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由生产企业按照销售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可以在本企业继续加工成应税产成品,也可以直接对外销售。继续加工再对外销售的,原支付给受托方的消费税可以抵扣;直接对外销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因此,对加工应税消费品进行纳税筹划,就是要选择应税消费品的加工方式,以实现企业的经营利润最大化。

关 键 词: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纳税筹划 经营利润最大化 生产企业 对外销售 消费税 税率计算 销售收入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