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三十年科场案的政治解读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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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白金杰[1] 

机构地区:[1]武汉大学文学院

出  处:《长江学术》2013年第1期173-175,共3页Yangtze River Academic

摘  要:科举案并非始于明代,唐、宋时已有个案发生,不过唐、宋科场案往往是因为关节之弊,并没有酿成大案,所以责罚也比较轻。到了明代,才出现了一些科场大案,并且多与政治相关。明代第一场影响较大的科场案发生在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该案的直接起因是南北取士不均,其始末大致如是:洪武三十年三月会试,翰林学士刘三吾、纪善白信蹈为考试官,录取宋琮等五十一人,廷对擢福建陈郯为状元,江西尹昌隆、浙江刘士锷次之,此科称春榜,也称南榜。此榜引发北方落第士子不满,又加上明太祖不满录取结果,就命儒臣再阅落卷,复录其中文理优长者。

关 键 词:政治解读 科场案 三十年 洪武 翰林学士 落第士子 明代 明太祖 

分 类 号:I206.2[文学—中国文学] D691.3[政治法律—政治学] K248.1[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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