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系关于原因自由行为可罚性的根据探讨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谭浩宇 

机构地区:[1]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

出  处:《法制与社会(旬刊)》2013年第28期19-20,共2页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摘  要:原因自由行为,从构造上看,由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构成。对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理论,不同学者的分类学说各有千秋,从原因自由行为的实行行为存在于原因行为还是结果行为,分为原因行为说和结果行为说;从着眼于"实行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坚守原则还是弱化原则亦或是主张原则的例外,分为原则维持说、原则修正说和例外说。本文认为,中国刑法理论中的犯罪构成与德、日刑法理论中的构成要件具有一定的继受关系,为了统一关于原因自由行为的理论基础,认为以例外模式与构成要件模式为基础,论及创造的折中模式。

关 键 词:原因自由行为 可罚性 根据 

分 类 号:D924[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