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林森[1]
机构地区:[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出 处:《财经政法资讯》2013年第5期16-22,共7页Information of Economics and Law
摘 要:知识产权是一项私权,为促进其合理健康发展,法律有必要为其设置相应的保护和救济制度。知识产权请求权正是为完善这种救济制度而产生的。知识产权请求权以其独特的权利宣示和权利救济功能,为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提供了更为充分、更为完善的保护。因此以请求权为基础重构我国的私权救济体系对完善我国的权利救济体系具有重大意义。确立知识产权请求权有利于降低知识产权保护和救济的成本,提高知识产品的利用效率:也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请求权基础的完善,体现知识产权请求权在知识产权救济中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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