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保险制度不能成免责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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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杨国栋 

机构地区:[1]江苏

出  处:《社区》2013年第27期4-4,共1页Community

摘  要:江苏拟推电梯保险制度,分为一个主险和四个副险,主险是乘梯人安全责任险,副险是职业责任险,涵盖了乘梯人和其他四个责任主体(物管人员、维保人员、检验人员和安装人员)。保险费率暂定为每部住宅电梯60元至100元,保障额度在400万元左右;非住宅电梯每部200~300元/年,相应的保障额度也更高。投保费用将由居民、

关 键 词:住宅电梯 保险制度 职业责任险 免责 责任主体 检验人员 保险费率 主险 

分 类 号:F842[经济管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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