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政策摘登(三则)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机构地区:[1]国家税务总局

出  处:《财务与会计》2013年第11期75-75,共1页Finance and Accounting

摘  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一、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一)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关 键 词:财税法规政策 基本养老保险费 研究开发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费 国家税务总局 省级人民政府 研发活动 失业保险费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