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改革时毛泽东家庭成分划分问题的历史考证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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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高菊村 苏小波[2] 刘胜生 胡小林 谭意 

机构地区:[1]湖南省韶山管理局 [2]湖南省韶山市人大常委会 [3]韶山毛泽东纪念馆 [4]中共韶山市委办公室 [5]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宣传处

出  处:《党的文献》2013年第6期111-117,共7页Literature of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摘  要:20世纪50年代初土地改革时毛泽东家庭成分的划分问题,近些年来受到人们的关注。当年韶山进行土地改革时,毛泽东的家庭不具备划定任何阶级成分的经济基础和实际条件,因此,土地改革工作队和地方人民政府,没有给毛泽东家庭划定任何阶级成分。实际上,毛泽东不仅为党和人民奉献了自己伟大的一生,而且献出了全部家庭财产和全家六位亲人的生命。因此,毛泽东的家庭是光荣的革命家庭。

关 键 词:毛泽东 家庭财产 阶级成分 土地改革 

分 类 号:A841[哲学宗教—马克思主义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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