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出 处:《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6期27-33,共7页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青年资助项目(12CFX09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1YJA820124);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J12WB11);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发展计划(4083/112007);山东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发展支持计划(4072/112030)
摘 要:雾霾天气频发的主要诱因源于空气中PM2.5含量超标。我国现有和雾霾防治相关的法律制度从植根的法治土壤到制度具体实施都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立法理念滞后、政府责任缺失、PM2.5法律规制空白、总量控制有待完善、机动车尾气监管有待加强等。根治雾霾的对策亦须从上述层面入手,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立法理念的指引下,通过落实政府环境责任,按照源头治理和总量控制的治理模式,从"防"、"治"、"救济"三个层面,运用规划制度、环境标准制度、环评制度、总量控制制度、区域联防制度、预警监测制度等手段,全过程监管,才能实现对雾霾的有效治理。
分 类 号:D922.683[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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