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邦”、“内史”的演变看战国秦汉时期郡县制的发展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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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杨振红[1] 

机构地区:[1]青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出  处:《中国史研究》2013年第4期49-68,共20页Journal of Chinese Historical Studies

基  金:关于中国古代官僚政治社会构造系列研究之三.

摘  要:秦简中的"邦"指秦王畿,即"内史"所辖京师之地。西周时的内史主要负责册命诸侯、卿大夫。至晚在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已仿王制设内史。公元前5世纪以前,内史已成为王畿(或诸侯国都)的行政长官。商鞅变法时,始在内史下设三十一县,将新的县制与旧的内史制相结合。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中央集权郡县制国家,废除王畿之制,将"邦"改称为"都",与"郡"相当,内史自此成为郡县制的一环。内史的演变是分封制向郡县制转变的缩影。

关 键 词:里耶秦简  内史 分封制 王畿 郡县制 

分 类 号:K232[历史地理—历史学] K231[历史地理—中国史] D691[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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