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改征增值税的税率选择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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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金霞[1] 彭泽[1] 

机构地区:[1]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出  处:《税务研究》2014年第1期52-54,共3页

摘  要: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有利于实现第二产业货物和劳务税的统一。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后,核心问题之一是其适用税率的确定。本文研究了建筑业"营改增"前的实际税负和最终税负,测算了建筑业"营改增"后适用当前不同增值税税率情况下的建筑业税负,通过对改革前后税负的比较,从而得出建筑业"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税率为13%比较合适,未来则应过渡到适用17%的标准税率。

关 键 词:建筑业 税收负担 税基 税率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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