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几点认识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陆杰[1] 曹刘蕾 

机构地区:[1]江苏大学

出  处:《税务研究》2014年第1期87-87,共1页

基  金: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71102160);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10YJC630281);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项目(2012T50471);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基金的资助

摘  要:一、征收土地出让金和开征房产税并行不悖 有一种观点认为,居民购得的商品房.其在开发环节中就已经对相关地皮缴纳了使用权为70年的土:地出让金,如果在保有环节再对其征收房产税的话.就是重复征税。笔者认为,土地出让金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在一定时期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让渡给使用者而收取相应地租(对价)的一种形式。它表现为市场配置资源的一种交易费用.其标准千差万别且波动频繁。

关 键 词:房产税 个人住房 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出让金 市场配置资源 土地所有者 重复征税 保有环节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