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设立与变法模式思考——以“暂停法律实施”的授权合法性为焦点  被引量:49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傅蔚冈 蒋红珍[2] 

机构地区:[1]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 [2]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出  处:《东方法学》2014年第1期98-104,共7页Oriental Law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09CFX01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决定在上海自贸区"暂停法律实施"的方式存在合法性质疑。从授权主体看,全国人大常委会既没有该项授权的法律依据;同时,自身已有的立法权限,也不具备"暂停法律实施"的解释空间。从被授权主体看,国务院能否在法律已经制定的前提下,创设属于"法律保留事项"的权限,存在疑问;从上海自贸区批准成立主体的角度看,也缺乏创设针对特定区域就现行法律"豁免适用"的正当性依据。在国务院与上海自贸区之间的次级授权关系看",暂停法律实施"的预设触及禁止性规范,存在行政僭越法律的风险;现行"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也显见在决定主体、排除事项和程度上的不确定性。从变法模式角度思考,未来自贸区的合法性基础需要进一步的改进。

关 键 词:自贸区 变法模式 授权 负面清单 

分 类 号:D920.0[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