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建设亟待重构地方税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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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国家信息中心新型城镇化建设课题组 

出  处:《中国财政》2014年第2期28-30,共3页China State Finance

摘  要:地方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既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物质基础,也是新型城镇化建设财政模式创新的制度保障。继十八大对“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提出明确要求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的决策部署后,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进一步作出了“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建立地方主体税种”的具体决定,当前要正确认识新型城镇化过程中遇到的地方税问题,并从重塑地方税制着手,建立地方主体税种,健全地方税制体系,提高地方财力水平和筹资效率,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

关 键 词:地方税制体系 城镇化建设 重构 国家宏观调控 地方财政收入 主体税种 城镇化道路 地方税体系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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