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2]大连海事大学<中国海商法研究>,辽宁大连116026
出 处:《学术交流》2014年第3期80-84,共5页Academic Exchange
基 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3132013113)
摘 要:我国现代海上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直深受英国法的影响。在英国海上保险市场中,最有特色和创新的当属承保条制度,承保条是基础性缔约单证之一,并且在英国判例法下将对承保条的认购行为确定为承诺。与之对应,在我国的海上保险市场,作为与承保条相似的海上保险投保单,作为保险实务中标识合同成立、确定合同内容以及落实赔偿责任的重要单证,在我国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虽然其性质被确定为要约,但是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却没有对其进行任何规定。因此,应当借鉴英国承保条制度的合理性,在两种单证之间的比较中寻求承保条制度对我国投保单制度的启示,以期对完善我国海上保险立法有所裨益。通过对海上保险下英国承保条制度以及我国投保单制度详细的剖析和对比,提出在我国法律中应当明确投保单之法律地位与法律效力及其与其他保险单证的法律关系,在实务上应当对投保单的格式进行统一,并鼓励保险经纪业的发展。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216.73.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