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粤港金融业合作:构建金融改革创新综合示范区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陈广汉[1,2] 

机构地区:[1]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 [2]中山大学港澳台研究中心

出  处:《广东经济》2014年第2期35-37,共3页Guangdong Economy

摘  要:从2007年“全球金融中心指数”发布以来,香港一直被认为是仅次于伦敦、纽约之后的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建立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并支持广州、深圳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CEPA赋予广东在对港澳经贸合作中先行先试的权力。《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明确提出“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具有更大空间和更大竞争力的金融合作区域”。以广州和深圳为核心,以前海、南沙和横琴为平台,不断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打造内地金融改革创新的示范区。

关 键 词:综合示范区 改革创新 经贸合作 金融业 粤港澳 全球金融中心 区域性金融中心 金融合作区 

分 类 号:F832.7[经济管理—金融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