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公约》规定的特殊侦查手段的实施状况与困境  被引量:4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郑曦[1,2] 

机构地区:[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2]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出  处:《中国刑事法杂志》2014年第1期71-76,共6页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摘  要:《反腐败公约》第50条要求各国为有效打击腐败应允许使用控制下交付、电子或其他形式的监视和特工行动等特殊侦查手段。作为《反腐败公约》缔约国,我国将这些特殊侦查手段纳入了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的"技术侦查"一节。然而从法条本身看,现有的规定还存在条文笼统、授权多制约少、缺少权利保障规定等问题,导致实践中出现了滥用特殊侦查手段的情况。目前我国的特殊侦查制度面临检察机关的决定权与执行权分离、贪腐案件诱惑侦查的适用性不明、特殊侦查合法性审查不力等困境,亟待加以明确或解决。

关 键 词:《反腐败公约》 特殊侦查手段 检察机关 贪腐案件 

分 类 号:D997.9[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