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犬类管理规定探析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王立民[1] 

机构地区:[1]华东政法大学

出  处:《法治研究》2014年第2期68-72,共5页Research on Rule of Law

基  金: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西法东渐’与近代中国寻求法制自主性研究"(2011BFX005)的前期成果之一

摘  要:为了抑制犬类的野性发作,杜绝犬患,中国古今都对管犬作过规定。早在唐朝,就已对管犬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内容涉及捕杀狂犬、防范恶犬、犬主所应负的刑事和民事责任等等。进入近代以后,上海租界率先把管犬规定归入近代法制的范畴,内容涉及到捕杀野犬、家犬必须戴口套、征收养犬执照税、禁止犬类进入公共活动场所等等。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走上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管犬也归入了法治的轨道。许多地方都制定了犬类管理规定,然而实施情况等不太理想。展望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管犬规定、扩大管犬宣传、加大管犬执法力度等。总之,只有在法治框架之下,人犬才能和谐,社会才能平安。

关 键 词:中国 管犬规定 法治 探析 

分 类 号:D631.4[政治法律—政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