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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叶振宇[1] 曾强[2] 刘丽贞[3] 邱志楠[1]
机构地区:[1]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医科,广东广州510120 [2]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广州510405 [3]广东省中医院二沙岛分院内科门诊,广东广州510105
出 处:《新中医》2014年第4期51-53,共3页New Chinese Medicine
摘 要:目的:观察天龙咳喘灵胶囊对难治性哮喘优化治疗的效果。方法:将难治性哮喘患者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各30例,对照组给予吸入糖皮质激素(ICS)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ABA)治疗;治疗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给予天龙咳喘灵胶囊。观察2组的哮喘控制测试(ACT)评分、肺功能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最大呼气流量(PEF)、IgE、皮质醇的变化和口服激素撤停的效果。结果:2组ACT评分治疗12周后与治疗前比较均有显著增高,差异有非常显著性意义(F=281.77,P<0.01);2组治疗12周后ACT评分比较,差异也有非常显著性意义(F=13.86,P<0.01)。在肺功能的改善方面,2组治疗后FEV1、PEF较治疗前均有显著增加(F=274.26,F=1603.32,P<0.01);2组治疗后FEV1、PEF比较,差异也有显著性或非常显著性意义(F=4.88,P<0.05;F=20.29,P<0.01)。2组血清IgE治疗12周后较治疗前均有显著下降(F=501.55,P<0.01),2组治疗12周后比较,差异有非常显著性意义(F=10.87,P<0.01)。皮质醇方面,2组治疗12周后皮质醇水平均较治疗前显著提升(F=256.19,P<0.01),2组治疗后比较,差异也有非常显著性意义(F=37.46,P<0.01)。发生口服激素撤停反应例数,治疗组9例(占30.0%),对照组16例(占53.3%),2组口服激素撤停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意义(χ2=3.36,P>0.05)。成功撤停例数,治疗组27例(占90.0%),对照组20例(占66.7%),2组成功撤停率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χ2=4.81,P<0.05)。结论:天龙咳喘灵胶囊对难治性哮喘的治疗具有增效作用,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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