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中求变:《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的几点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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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易涛[1] 

机构地区:[1]浙江师范大学档案馆

出  处:《档案管理》2014年第2期38-39,共2页Archives Management

基  金:浙江省教育厅项目(编号:Y201329313)和浙江师范大学项目(编号:JYGL201225)的研究成果之一

摘  要:《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的实施为高校档案工作提供了统一的档案分类体系和档号编制模式,为高校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基于高校档案工作传承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方面的考虑,《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的修改需要遵循稳中求变,以稳为主的思路。具体而言,《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的修改需要建立文书档案以"组织机构"为主的分类标准,做好与相关法规制度的协调完善,同时建构符合特殊档案和电子文件特点的分类体系。

关 键 词:高校档案 实体分类 《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 

分 类 号:G647.24[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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