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遗失发票隐瞒收入要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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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税务》2014年第4期73-73,共1页China Taxation

摘  要:发票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财务凭证。有个别纳税人采用“遗失发票”的方法将已开具的发票进行作废,从而达到隐瞒营业收入、少缴税款的目的。这种故意通过遗失发票方式隐瞒收人的行为将受到处罚,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 键 词:营业收入 发票 遗失 故意 企业经营过程 财务凭证 人的行为 刑事责任 

分 类 号:F719.3[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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