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践教学之途的学理之思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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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庞克道[1] 

机构地区:[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河南巩义451200

出  处:《鄂州大学学报》2014年第4期85-88,共4页Journal of Ezhou University

摘  要: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使得文凭再也无法实现与职业的一一对应,为解决法学教育与职业对接的难题,中国法学教育应当实现从重知识到更重素质的重心转换,加大实践教学的比重,拓展法律实践教学途径,为此,须坚守案例分析教学法的传统,创新课堂实践教学的模式,完善法律诊所教育或案件解决工作坊,开展区别于学术宣授的法务讲座及研究,还要把庭审观摩、基地实习等作为补充,再辅之以法学专业实验室。

关 键 词:高等教育大众化 法学教育 法律实践教学 学理之思 

分 类 号:G642.0[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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