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高校教师临床法学教育与传统法学教育的冲突化解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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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艳蕊[1] 王娟娟[1] 

机构地区:[1]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石家庄050000

出  处:《经济研究导刊》2014年第13期84-86,共3页Economic Research Guide

基  金: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的本土化研究"(HB12FX024)

摘  要:面临中国教育的现状,临床法学教育即诊所式法律教育作为一种新型的法学教学模式方兴未艾。但临床法学教育在与中国传统教育以及现状的融合中发生了一些冲突,对此从与社会结合、增加课时比例以及加大媒体宣传等三个方面来化解二者间存在的冲突,以促进更好发展。

关 键 词:法学教育 临床法学 法制建设 

分 类 号:F240[经济管理—劳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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