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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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1]农业部办公厅

出  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2014年第5期53-54,共2页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摘  要: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为更好地养护和合理利用海洋生物资源,近年来,我部对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了调整和完善。2013年12月,我部发布《农业部关于调整黄渤海区刺网休渔时间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3]39),决定将黄渤海区刺网休渔时间调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1-12时,东海区和南海区刺网休渔政策暂不变更,并公布了调整后的海洋伏季休渔规定。2014年伏季休渔在即,为做好相关工作,经商中国海警局,现提出要求如下。

关 键 词:伏季休渔工作 海洋生物资源 农业部办公厅 伏季休渔制度 休渔时间 黄渤海区 合理利用 调整 

分 类 号:F326.4[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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