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税官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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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钟税官 

出  处:《中国税务》2014年第7期55-56,共2页China Taxation

摘  要:高新技术企业取得境外所得如何计算抵免限额?Q钟税官:我公司是一家从事通信设备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最近,因业务发展需要,我公司在国外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请问,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对于取得的境外所得应如何计算抵免限额?某高新技术企业A某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的规定,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关 键 词:境外所得 抵免 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转让所得 存货损失 资产损失 优惠税率 业务发展需要 税率计算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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