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国有股权代表地位与政企分开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王雨本[1] 李杰利 

机构地区:[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系,北京100026 [2]北京双鹤制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100022

出  处:《北方经贸》2001年第1期30-32,共3页Northern Economy and Trade

摘  要: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股权 ,将产生社会经济管理者职能与国有股权代表者职能的矛盾冲突。在政府坚持其社会经济管理者的传统地位时 ,矛盾的解决必将以损害国有股权利益为终结 ,这就是股份制改造中政企难分的根源所在。为此 ,在政府作为国有股权代表的前提下 ,学界提出了政府分权论、政府弃权论及政府授权论三种观点 ,以控求政企分开的佳径 ,但均难见成效。因而 ,彻底否定政府国有股权代表的资格 ,切断政企难分的源头 。

关 键 词:政府 股权地位 政企分开 国有股权代表 股份制 中国 

分 类 号:F121.26[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F123.15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