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推行农村“两工”管理“八步连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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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桂荣 

机构地区:[1]山东省诸城市农村经济管理局

出  处:《山东农业(农村经济)》2002年第1期41-41,共1页

摘  要: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的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山东省诸城市在推行了农村财务“三代管”的基础上,对农村“两工”实行了“八步连环管理法”。 一是估工派工。每项工程先由村“两委“干部具体估算出用工总量,然后由村主任用“两工”派工单派工到带工人。“派工单”要注明出工项目、出工地点、需工日个数、需劳力个数和出工天数,由村主任签字。 二是记工。带工人将当日每个劳力出工情况记入“两工”记工单,由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审核签字后,连同“派工单”于当日或次日报村会计。

关 键 词:诸城市 农村义务工 农村劳动积累工 农村财务管理 

分 类 号:F302.6[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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