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行行政法公示 努力建设运政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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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顺喜[1] 吴文鑫[1] 

机构地区:[1]扬州市运输管理处

出  处:《综合运输》2001年第7期11-13,共3页China Transportation Review

摘  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就是要增加运政管理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实施运政阳光工程,使广大运输业户和社会群众了解、知晓运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情况,防止“暗箱操作”和执法不公。2000年以来,扬州市运输管理处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着力规范执法行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水平。通过近1年的实践、摸索,在这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实现“创一流运政业绩,树一流执法形象”的跨世纪奋斗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广大运输业户和社会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

关 键 词:行政执法公示制 运政管理 交通运输 运输管理处 

分 类 号:D922.296[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631.5[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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