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岗村喜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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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江淮》2018年第11期5-5,共1页

摘  要:11月16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在南京举行。会上,农业农村部首次为凤阳县小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1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登记证书,这标志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身份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特别法人,是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主体。

关 键 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身份证 小岗村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股份经济合作社 农村集体资产 改革试点 管理主体 

分 类 号:D631.42[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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