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百姓权益 强化“医药广告”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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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哈景顺 

机构地区:[1]农工党通化市人民医院支部

出  处:《前进论坛》2018年第5期35-35,共1页

摘  要:近年来,随着网络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已经和网络分不开了。网络运营商及媒体单位为了经济利益,在网络媒体投放广告,其中包括医药广告。尤其药品是特殊的商品,用于治病救命,并非普通商品,它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国家规定只有非处方药品能做电视广告。处方药只能在医药专刊上做文字广告。目前,网络及电视(尤其是县市级)播放的部分虚假医药广告,坑害了无数穷困的百姓。虽然国家已颁布了《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对药品广告加以监管:但虚假广告仍屡禁不止,伺题突出,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

关 键 词:虚假医药广告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监管 百姓 非处方药品 网络科技 权益 

分 类 号:D923.8[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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