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过评估鉴定解决的事项不能作为终结执行的理由  

Matters that Can Be Settled by Evaluation and Appraisal Cannot Be Considered as Reasons for Enforcement Conclusion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陈柳波 冯显咪 

机构地区:[1]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西南政法大学

出  处:《人民司法》2018年第35期101-104,共4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执行程序中的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未全面履行双方均有履行义务的民事调解书,所争议事项涉及评估鉴定的,该当事人应当申请评估鉴定程序。评估鉴定程序不影响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的进行,当事人不得以此为由申请终结执行;可通过评估鉴定解决的事项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关 键 词:评估鉴定 执行程序 鉴定程序 民事调解书 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 履行义务 争议事项 

分 类 号:D920.5[政治法律—法学] D925.1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