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资金补助申报项目实地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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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1]吉林省新农村办

出  处:《吉林农业》2014年第6期I0015-I0015,共1页AGRICULTURE OF JILIN

摘  要:各市(州)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主岭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梅河口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长自山管委会环资局,各县(市、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了做好2014年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审批工作,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推动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根据省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近期开展补助项目申报实地检查。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 2014年被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410个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重点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统一到县(市、区)候检。二、检查内容 一是对2014年申报项目进行全面核实、审查,确保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主要检查申报项目是否是实实在在的新建的项目,是重点村自己的项目;是否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并认真履行了申报的民主决策程序和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投资概算是否合理真实,资金筹措是否存在困难;项目能否年内完工,并达到绩效目标要求。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人居环境 申报项目 检查内容 资金补助 办公室 吉林省 公主岭市 

分 类 号:TU982.29[建筑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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