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行为的不当性  被引量:3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胡峻[1] 

机构地区:[1]衡阳师范学院法律系,湖南衡阳421002

出  处:《行政论坛》2014年第4期68-71,共4页Administrative Tribune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不良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14BFX032)

摘  要: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行为的不当会导致问题文件的出现,应当采取相关措施对其行为的不当进行规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行为不当是由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违背法治原则和行为目的不当所致。其不当行为主要表现在行为方式不当、违反程序公正与内容失当三方面。规制规范性文件制定行为的不当必须要求行政机关确立正确的行政理念、遵循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并畅通相关法律救济途径。

关 键 词:行政规范性文件 自由裁量权 不当行为 正当程序 法律救济 

分 类 号:D922.1[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